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科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二、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与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开支标准、预算定额等认真编制预算收支计划,在执行预算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四、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五、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六、严格遵守费用开支标准及费用报销规定,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报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八、财务科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财产物资进行经常的监督,确保医院财产物资安全,定期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出纳员和收费人员要日清月结,每日盘点,不得以长补短。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如发现差错,经手人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科室领导。
十、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预算等资料的管理,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财务科电话:0774--78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