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市、县卫健部门统一部署,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项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时荧光核酸恒温扩增检测技术)。
二、采集标本:痰液、鼻咽拭子。
三、采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四、采集地点: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核酸标本采集处设在发热门诊内;其他人员核酸标本采集处设在住院大楼1楼。
五、检测人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156号)要求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六、报告时间:每天上午11:00前采样者,当天下午15:00出具报告;其余时间采样者,次日15:00出具报告。
七、咨询电话:0774-7895123(医院发热门诊)
八、注意事项:
1.受检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有效人身份证件。
2.标本采集前无空腹要求。
3.标本采集过程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4.标本采集完成后,请戴上口罩迅速离开标本采集区。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