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病友:
近日来接到一些病友的反映,对我院与便民药房的关系存在曲解。现针对我院与便民药房的关系解释如下:
我院允许社会化便民药房的开设,是按照国家医改政策”医药分离”要求,为满足病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为目的。我院只是出租场地给社会化便民药房,没有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我院药房按要求保证急诊用药、基本用药、专科用药的需求,同时允许社会化药房的开设,是既符合规定要求又能满足患者用药的不同需求。
各位病友拿到医生开具的处方后,如遇到处方药品我院药房无法满足的,病友可自行选择到便民药房或者其他社会药店购买。各位病友可自由选择。
特此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4日